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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电商“看上去很美”

作者:泰油谷集团 日期:2014-11-18 人气:962

         媒体报道称,11月1日至15日,淘宝携全国品牌房企,集结重点城市优质特价房源开启电商购房盛宴。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重庆、北京等在内的全国19个城市,万科、保利在内的50余家品牌房企推出100余个项目、超1万套房源参与。另有媒体观察到,今年可谓是房地产众筹的元年,万科、龙湖、远洋等知名开发商纷纷联手搜房网、平安好房网、团贷网等互联网平台推出“房产众筹”项目,房地产开发商与互联网平台实现跨界合作的趋势渐行渐显。

  将房屋放到网上卖,这种营销方式的革命,是否就是真正的互联网思维呢?互联网思维的核心特征有两层:第一层是打破信息流动障碍,以节省中间费用,但这只是其重要特征之一,第二层更重要的特征是互联网思维重新审视了产品的价值和功能。例如,乔布斯的伟大之处在于重新审视了手机的其他价值和功能,重新定义了手机的基本功能。因此,将房子搬到网上去卖,仅仅触及互联网思维的第一个核心特征,至于这种特征能否显著促进房地产销售,确实是一个问题。

  房屋毕竟是大笔投入,而不是买一个小商品那样令人放心。仅靠线上销售,消费者也很难以接受,于是电商就希望线上线下一起活动,双相互相驱动,这种模式当然比之前仅仅依靠线下销售模式先进,但这仍然仅仅是房地产互联网思维的浅层特征。

  例如,王健林曾透露其发展电商的战略构想:第一,万达电商是与线下万达广场构成一体化的“O2O”的商业模式;第二“大会员、大数据”是万达电商的核心。如果此即王健林构建电商的核心逻辑,这种逻辑仅仅是销售与展览物理空间变化,尚未触及互联网思维真正的内核。戏剧化一幕是,最近万科高级副总裁肖莉离职,加盟O2O电商房多多任合伙人,郁亮则称万科在积极融入互联网的道路上不排除会与入职互联网公司的肖莉继续合作,成为新的合伙人。肖莉的辞职至少表明一个信息,传统房地产行业可能需要一次深入转型,其诱因就是互联网思维模式。但仅仅将房地产简单地网络化,可能是人们对于互联网的一次深刻误解,这种误解会使得开发商走入死胡同。

  房地产电商要想真正走向互联网思维化,仍需要朝着第二个向度努力:即重新审视房地产产品的基本价值和功能。

  马云对于互联网的本质把握很准,不是因为马云做得是互联网产业,而是因为他通过互联网重新定义了服务产品模式。例如,他重新定义了通讯工具阿里旺旺,他设立了淘宝基金,重构了光棍节的含义。

  传统房地产开发模式重视的是房屋几个有限的功能和价值,例如居住、办公、升值等功能,运用互联网思维重新审视这些价值,能否开发出新的价值和功能,这可能是房地产互联网思维最关键部分。

  这些年来房地产互联网思维模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例如旅游地产和养老地产,就是重置了地产功能和价值。尽管这些价值的发现并没有过多地利用互联网资源,但就其核心来说,它确实涉及互联网思维的核心。只不过,这些概念的出现往往是炒作性的。借助互联网营销的很多电商没能利用好互联网思维,仅仅在信息传递和炒作中起到某些吸引的作用,也没能深入房地产业态功能和价值创造中去改变传统开发运营模式。互联网思维核心是对于某一产业价值的重新发现,而非仅仅从物理空间搬到数字空间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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